各院部: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5〕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各学院均可推荐一名,学校择优推选参与省级的遴选。请于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思政科。
学生处思政科:李宁。电话:2989202。
焦作大学学生处
2015年2月2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宣传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网络支持: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育网、树人网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5日。
三、评选范围
1.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1.请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评公示。在初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
2.请将推荐人选报名表(可在河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网:sz.haedu.gov.cn下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2张),于2015年3月3日前发送至szc729@126.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同时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过期不候。
3.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优秀辅导员参评“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