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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年04月03日 21:23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

为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生处就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做好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排查。并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防范能力。教育学生在缅怀先烈,悼念亲人的同时,文明祭扫,防范火灾。在校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离校学生注意往返旅途安全。

3.假期安排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假期学生去向,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4.建议不组织学生集体出游。集体外出活动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人。

学生处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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