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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02日 10:14  点击:[]

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院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学生调整专业的相关要求,学校经过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新的《焦作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现就2017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学生下载打印《转专业审批表》,填写转专业理由并经本人签字后交拟转出院部学工办,按照《焦作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办理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2018年1月2日-4日

2.拟转出院部审批时间:2018年1月5日

(请各学院学工办统一将审批表于1月5日下午五点前报学生处学籍科王凯,学生处初审后移交拟转入院部审批)

3.拟转入院部审批时间:2018年1月8日

(请各学院学工办统一将审批表于1月9日上午九点前报学生处学籍科王凯)

4.2018年1月10日前,学生处汇总审核转专业材料后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

三、 注意事项

1.请各学生院部认真学习领会《焦作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学校酌情批准。

焦作大学学生处

2018年1月2日

附件:

焦作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17年9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因以下情况确需转专业的,由学校酌情批准:

1. 学生有特殊兴趣、特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 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

3. 新生录取时,因各种原因造成录取专业与本人第一志愿不符且服从调剂者;

4. 其他符合转专业条件者。

第二条 为体现招生录取公平,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 跨录取批次申请转专业者;

2. 跨科类申请转专业者;

3. 对口升学进入专科阶段学习者;

4. 3+2、5年制等有已有专业学习基础者;

5. 有违反学生管理规定或日常行为规范情况的;

6.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第三条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第一学期课程结束一周内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 学生本人下载填写《焦作大学转专业审批表》,交拟转出院部审核;

2. 拟转出院部领导审批后,学工办将拟转出的审批表报学生处;

3. 学生处将审批单移交拟转入院部审批,学院审批后将审批表报学生处;

4. 学生处汇总审核拟转出、转入双方院部意见,报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

5. 学生处为审批通过的学生出具转专业凭证。学生持转专业凭证到原专业提出档案资料后到财务处、教务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6. 学生到新专业报到办理入班手续。

第五条 其他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学生私自调整专业,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学生退回原专业并承担一切后果,追查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学费标准及课程成绩按以下要求办理:

1.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前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成绩)仍然有效,所缺新专业的各类课程按学校教务处要求补修。

第七条 学生因休学、入伍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应继续原专业课程学习。如对应复学年级原专业未招生的,经学生同意后,学校将其调制到相近专业学习。

第八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转专业管理办法及转专业审批表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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