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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2学期辅导员期末考核的通知

2019年06月18日 10:2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焦大发〔201718号)的规定,现将2018-2019-2学期辅导员期末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带班的所有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19618-2019624

三、考核程序

各学院成立辅导员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考核(25%

各学院考评工作小组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院测评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打分,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二)学生评议(25%

学生评议由考评工作小组组织,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生评议表),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不少于所在班级人数的50%)对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进行测评,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三)平时考核(50%

1.个人总结

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填写《焦作大学辅导员期末考核自评报告表》(附件1)。

2.学生处测评

由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焦作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处用表》对辅导员进行测评。

(四)学校审批

学生处将学生测评结果、学院测评结果、辅导员个人总结以及相关部门测评结果按权重系数换算汇总,综合成绩确定最后的考核结果。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以党总支为组长的考评工作小组,高度重视辅导员期末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院测评表)和《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生评议表),以《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焦大发〔201718号)中的表格为准,请各学院在学生处网站上自行下载。

3.需报送的材料:

1)考评工作小组名单;

2)学院考核结果汇总表;

3)学生评议结果汇总表;

4)《焦作大学辅导员期末考核自评报告表》;

5)辅导员(班主任)所带学生人数汇总表。

4.所报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发送至xscszk123@163.com;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9624号下班前送至行政楼123办公室。

 

学生处

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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