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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明书办理须知

2016年05月25日 08:27  点击:[]

毕业证明书办理须知

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毕业生本人可以通过学校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3样材料(因办理毕业证明书涉及作废原毕业证书,提交申请材料需要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核,不接受邮寄补办材料):

1. 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一份*(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毕业信息,申请原因等);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入校时间、生源地、录取专业、录取性质、联系方式);

3. 二寸浅蓝底彩照2张,照片电子版同步发至jzdxxsk@126.com 邮件名称为XXX办理毕业证明书电子照片。照片电子版规格 480像素*640像素,分辨率300dpi,   24位真彩色,JPG格式,文件大小2040kb. 人像必须居中端正,不得遮挡眉毛、眼睛、耳朵,不得化妆,不得对人像进行PS等技术处理。

学生处学籍科将毕业生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毕业信息截图或高考录取花名册汇总后,报学生处处长、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办理两次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经学校办公室加盖公章后生效。

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学生处学籍科(行政楼124房间)领取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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