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补办流程
1. 学生在每学期第十四周下载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表》交学院学工办;
2.由辅导员、学工办、学院领导逐级审核学生证补办申请;
3.学工办将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生证补办汇总表、个人申请表和2寸照片一张汇总后,在第十五周星期一下班前交学生处学籍管理科,填写新的学生证;
4.学生处学籍管理科汇总补办申请报学生处处长、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联系学校办公室办理学生证加盖公章手续。
5.各学院于第十六周到学生处学籍管理科领取补办的学生证。
注:补办学生证下发前,学生如因考试或其他情况需证明学生身份,可以由学院出具证明临时代替。 补办学生证不包含乘坐火车优惠卡, 外地学生需要乘坐火车的,应于第十五周持身份证到学籍管理科登记审核后补发火车票优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