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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2019年06月05日 15:32  点击:[]

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生处通过焦作市机要通信局寄送或派专人送取,原则上不允许自带。

档案转递分以下3种情况:

   1.参加专升本学生档案如何转递

专升本被录取学生,学校根据省招办的录取结果转递档案至本科学校;未录取学生,招生就业处在本年度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继续受理学生办理报到证申请,学生处依据报到证登记的报到单位转递档案

   2.已办理就业报到证学生档案如何转递

毕业生落实档案接收单位后,应先联系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学生处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报到证信息将其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为XX市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3.毕业前未办理报到证的学生档案如何转递

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可以联系学生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学校根据报到证转寄档案

超过择业期仍未办理报到证的招生就业处会将报到证办到学生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超过择业期省就业办不再办理报到证),档案依据报到证地址发往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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