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方案
各院部:
我校计划于近日开始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今年的贫困生认定将按照量化标准进行评议,现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时间安排:
9月3日—9月20日
三、认定要求:
1、困难学生认定比例按在校生的25% 进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去年认定过的老生必须重新提出申请进行认证。
3、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议程序,做好详细的记录,建立评议档案。
四、认定程序:
1、学院以班级为单位设贫困生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班级干部和学生代表至少5人组成。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2、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材料,结合量化指标对申请人进行评议,给每个申请人打分。
3、将班级申请人按评定的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前25%即认定为今年的贫困生。
4、奖助学金名额下发后,按照贫困生评定的名次,确定今年荣获助学金的学生。
学院贫困生评议工作组审核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和纪检委的监督和检查。如无异议,辅导员和评议小组成员要在班级评议汇总表上签名,并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本次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请各学院排除困难,于9月2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以免影响后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