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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学贷款指南    

高校助学贷款政简介

2025年06月10日 08:29 jdzz 点击:[]

高校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2025)



一、基本政策介绍

    1.什么是高校助学贷款?

    高校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就读高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3.贷款期限

    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剩余在校时间+15年 (最长贷款期限)

    4.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LPR70个基点(LPR5Y-0.7%)

    5.就读期间是否需要偿还利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承担。

    当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借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承担。

    当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在读期间的财政贴息。

    当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病等原因休学的,需向高校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审批通过后,休学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不延长,贷款本金到期日不变。

    6. 2025年度阶段性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要求,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政策的借款学生实行免息及按贷款学生意愿办理本金延期偿还。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二、申请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且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高助学贷款工作的学校。

    2.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4.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学生可前往就读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或院系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2.首次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出示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前往就读高校的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交申贷材料,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高校审核材料,并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申请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汇总报送至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各高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贷款额度,报开发银行审批后签订合同、发放。

    3.续贷办理流程是什么?

续贷学生需前往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或院系现场办理续贷手续。办贷前,学生要每年至少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出示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材料《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前往就读高校的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交申贷材料,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高校审核材料,并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申请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汇总报送至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各高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贷款额度,报开发银行审批后签订合同、发放。

三、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更新个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1.到期还款

    高校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自毕业(或结业)日期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负担利息。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金额,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支付宝个人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等待扣款,也可以前往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登录云闪付APP在线还款。贷款本金于合同约定到期日一次性偿还。

    2.提前还款

如果有提前还款的需求,您也可以通过支付宝、云闪付APP或前往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进行主动还款操作。

    提前还款可以一次性偿还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及相应利息,或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

    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外,其他时间段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通过支付宝还款/通过云闪付还款/通过专业POS机还款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扣款结果。

    3.逾期还款

    若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贷款逾期后,您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

    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四、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他时间提供智能客服服务

    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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