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有关的工作提醒
各学院: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助学贷款工作实际,现就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提醒如下:
1.2026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经开启,受理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节点,做好认定工作,严把贷款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贷款受理工作,并在系统内提交。
2.今年9月20日到期合同可能会高于往年,请各学院务必做好今年贷后回收工作,及时联系合同到期学生,并提醒学生9月19日及以前可通过灵活还款偿还,利息计算至还款前一天,9月20日当日想偿还到期合同,仅能通过在账户存钱方式等待批量扣款。
3.升学学生展期工作已开启,展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1日,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成功“专升本”的借款学生提供相应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展期申请表(附件)等)办理展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并于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
联系人:焦老师 电话:0391-2989064
附件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7日
附件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原毕业学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考入学校 |
入学年份 |
专业 |
学历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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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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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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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联系方式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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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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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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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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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情况 |
贷款金额 |
合同编号 |
原贷款到期 日期 |
展期后贷款 到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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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学生本人承诺:本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上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若展期申请得到批准,将按照展期后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其余义务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 借款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考入学校经办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原所在学校经办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考入学校意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盖章) |
原所在学校意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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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