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内奖学金、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学校依据《焦作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8】18号)精神,重新修订了《焦作大学学生校内奖励办法》(焦大政【2018】71号),请各学院按照新修订的办法要求进行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安排
1.学院评审阶段(12月10日—12月17日)。
2.学校评审阶段(12月18日—12月21日)。
二、额度分配及发放标准
今年校内奖励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为: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先进班集体每个班级每年500元。学校将各种奖励名额进行了分配(见附件),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开展评选工作。
三、关于综合测评成绩
各种奖项评选时要求按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具体要求见《焦作大学学生校内奖励办法》,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时,学业成绩占60%,学生思想品德及其他表现占40%,要求各学院出台一份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并交学生处备案,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必须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进行明确,并将各种计算标准进行量化。
四、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焦作大学学生校内奖励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布置,充分宣传,严格把关,并将评选结果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做好所有评选材料的上报和存档工作。
五、材料报送
一、二、三等奖学金数据信息要求录入到河南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并于12月17日下午5点之前上报,同时将2017—2018学年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及优秀班集体汇总表(要求纸质稿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稿报Excel版)、评选结果公示名单和公示照片(要求报送电子版,公示名单要word版,公示照片要清晰并能反映出公示位置)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报送材料格式将另外发送。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