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期末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焦大发〔2017〕18号)的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期末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带班的所有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9日
三、考核程序
各学院成立辅导员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考核(25%)
各学院考评工作小组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院测评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打分,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二)学生评议(25%)
学生评议由考评工作小组组织,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生评议表),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不少于所在班级人数的50%)对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进行测评,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三)平时考核(50%)
1.个人总结
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填写《焦作大学辅导员期末考核自评报告表》(附件1)。
2.学生处测评
由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焦作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处用表》对辅导员进行测评。
(四)学校审批
学生处将学生测评结果、院系测评结果、辅导员个人总结以及相关部门测评结果按权重系数换算汇总,综合成绩确定最后的考核结果。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以党总支为组长的考评工作小组,高度重视辅导员期末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院测评表)和《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生评议表),以《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焦大发〔2017〕18号)中的表格为准,请各学院在学生处网站上自行下载。
3.需报送的材料:
(1)考评工作小组名单;
(2)学院考核结果汇总表;
(3)学生评议结果汇总表;
(4)《焦作大学辅导员期末考核自评报告表》。
4.所报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发送至xscszk123@163.com;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9年1月10号下班前送至行政楼123办公室。
学生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