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德、智、体综合测评总排名在前15%以内。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参加的院级评选小组。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由个人提交申请,辅导员推荐,征求主要学生干部意见后,交毕业班评选出初步名单,最后经学院评选小组研究确定,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辅导员推荐,学院级评选小组确定,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后,经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
(四)2019年3月18日前须向学生处思政科报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xscszk123@163.com邮箱:
1.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名单数据库。(格式见附件6)
3.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格式见附件3、5)
4.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格式见附件2、4)
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7)
6.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各学院评选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必须报送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对报送名单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排名顺序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7)。学校汇总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公示后,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五)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特别是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评选结果必须予以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及信箱,接受监督,对于举报情况,一定要认真核实,及时查纠。
(六)省级优秀毕业生将呈报河南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办理《优秀毕业生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办理《优秀毕业生证书》。
附件:
1.各学院评选名额
2.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6.优秀毕业生数据库结构
7.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