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三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19〕111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评选活动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焦作大学各学院。
2.焦作大学学生工作品牌。
3.焦作大学学生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2个。
2.“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品牌2项。
3.“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以生为本”,坚持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和服务学生,校风、学风优良,育人氛围浓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学生管理理念先进、服务到位。学生工作队伍配备齐全,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近三年,学生工作人员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生工作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学生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在全省具有一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学生工作近三年受到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表彰)或学生工作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二)“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2.立足学院实际,紧扣时代主题,具有鲜明特色,注重内涵发展,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凝练学生工作,在全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3.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新、高、实、深”,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显著,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三)“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
1.我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管理服务学生工作人员。
2.政治方向正确,理想信念坚定,职业素养优良,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一系列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甘于奉献,业绩突出,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业务能力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学生工作方面的奖励或荣誉。
四、评选程序
1. 学院初选。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推荐至少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位学生工作人员,并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需撰写3000字左右的经验交流材料。相关材料请于4月29日前报送到学生处思政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scszk123@163.com。(文档标注:xx学院第三届“大美学工”申报材料)
2.学校评审。学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专家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学生工作活力,展示学生工作优良形象。
3.严格落实。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确保推荐的项目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学生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