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9〕225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在岗人员。截止申报日工作年限须满3年。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二年内不再参评。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 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 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申报要求
1. 本次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 推选由各院部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3. 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辅导员候选人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姓名+手机号码)。
4. 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部负责组织本院部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初评公示。
2.请将推荐人选有关报名材料于2019年4月12日前发送至xscszk123@163.com,同时将推荐人选报名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123办公室。联系电话:2989202。
附件:1.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填表说明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