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党章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对新修改党章的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我校辅导员队伍的党性修养。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现决定开展学党章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以此次竞赛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合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设学工组和学生组两个参赛组别:
1、学工组:全体辅导员、学工办主任
2、学生组:各学院优秀学生代表
三、大赛安排
(一)大赛程序
学党章知识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5月5日-15日)
各学院自行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学党章活动,掀起学党章活动热潮,同时选拔3名优秀学生代表参加学生组复赛。
2、复赛(5月16日-5月23日)
复赛采用纸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以学院为单位组建参赛队,队员由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和3名学生代表组成。复赛后,分别对各学院学工组和学生组的复赛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各组前六名参赛队进入决赛。
3、决赛(5月24日-5月31日)
决赛共进行两场,分为学工组决赛和学生组决赛,采用现场竞赛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决赛参赛队以学院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每组队员为3人。现场决出冠军、亚军和季军队伍,决赛赛程详见附件1。
(二)大赛内容
命题范围为《中国共产党章程》
(三)成立仲裁委员会
决赛现场设仲裁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抽调若干名专家组成。
四、奖项设定
(一)团体奖
学工组和学生组分别设置:
1、冠军一名,颁发奖品、奖杯
2、亚军一名,颁发奖品、奖杯
3、季军一名,颁发奖品、奖杯
(二)个人奖
1、最佳教师选手一名,颁发奖品、荣誉证书
2、最佳学生选手一名,颁发奖品、荣誉证书
3、获奖队伍的参赛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设立优秀组织奖三名,对在初赛、复赛和决赛阶段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学院进行表彰。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营造学党章活动氛围。
2、学生参赛选手应为各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3、学工组复赛平均成绩低于60分的学院,取消该学院本学期辅导员考核优秀格次名额,复赛成绩低于60分的辅导员本学期考核格次为不合格。
4、以本次大赛为契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实提高辅导员队伍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附件:1.学党章知识竞赛决赛实施方案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