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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2020年07月02日 15:46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推动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现就我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在岗人员。截止申报日工作年限须满3年。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2.已获得往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二年内不再参评。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国庆7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2019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报送。

2.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2.5*87.5px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辅导员候选人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姓名+手机号码)。

3.事迹材料、报名表(见附件)和所带学生联系方式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贴照片,报名表格式请勿改动。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4. 候选人必须是在“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专职辅导员,系统内信息完善详实。

5.请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2074日前发送至xscszk123@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2020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思政科(行政楼123房间)。

附 件:第七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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