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辅导员、班主任管理,请各学院认真统计本学期辅导员、班主任配置情况,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2020-2021-1学期辅导员(班主任)配置情况表(见附件1)。特别强调,本学期新任辅导员需向学生处提交人事处、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新任班主任需向学生处提交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后的申请报告。
2.新任辅导员(班主任)需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新任一线专职辅导员必须为中共党员,至少带满一届学生,所有一线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不能跨年级带班。
3.各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聘优秀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并报学生处备案。班主任所带班级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教务处规定的标准班人数,班主任不得由一线专职辅导员兼任。
4.材料要求。纸质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1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scszk123@163.com。
5.提交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下班前。
学生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