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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2021年03月22日 10:11  点击:[]

 

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参加的院级评选小组。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由个人提交申请,辅导员推荐,征求主要学生干部意见后,交毕业班评选出初步名单,最后经学院评选小组研究确定,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辅导员推荐,学院评选小组确定,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后,经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

(四)2021331前须向学生处思政科报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xscszk123@163.com邮箱:

1.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格式见附件6)

3.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格式见附件3、5)

4.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格式见附件2、4)

5.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各学院评选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必须报送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学校汇总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公示后,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五)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评选结果必须予以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及信箱,接受监督,对于举报情况,必须认真核实,及时查纠。

 

附件:

1.各学院评选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6.省级优秀毕业生数据库结构

 

 

学生工作处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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