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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2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1年06月17日 08:2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将2020-2021-2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带班的所有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2021617-2021624

三、考核程序

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考核

学院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个人总结等方面进行考评。各学院考评工作小组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院测评表)》(见附件1),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打分,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主要了解辅导员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力投入、工作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学生评议由考评工作小组组织,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生评议表)》(见附件1),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不少于的50%)对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进行测评,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三)平时考核

辅导员对本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个人书面总结(不少于1500字,重点突出工作业绩)。学生处将根据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及各类工作完成情况,结合辅导员个人书面总结,计算平时考核成绩。

(四)学校审定

学生处将学院考核、学生评议、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折算、汇总,拟定考核格次,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有关要求

1.需报送的材料:

1)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2)学院考核成绩汇总表;

3)学生评议成绩汇总表;

4)辅导员个人书面总结;

2.所报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发送至xscszk123@163.com;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1624号下班前送至行政楼123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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