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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专职辅导员校内选聘的通知

2021年09月07日 09:41  点击:[]

关于开展专职辅导员校内选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要求,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开展专职辅导员校内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1.一线专职辅导员(2-4名):应聘人员应在学生院部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所带学生工作量不低于150人,聘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岗位职责见《焦作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2.学生公寓辅导员(若干名):应聘人员需对公寓学生进行纪律、卫生、安全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聘期不少于1年,岗位职责见《焦作大学学生公寓辅导员管理办法》。

三、选聘条件

1.我校在岗教职工。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不超过45岁,有学生工作经验或教育学及心理学相关专业优先选用。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6.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原则上由有学生学院的新任教师担任,学生公寓辅导员岗位原则上由新任管理岗教师或无学生学院的新任教师担任。

四、选聘程序

1.成立小组

成立辅导员校内选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组织实施、解释说明等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党委学工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相关人员,选聘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

2.公开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填写《焦作大学2021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上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日期:2021910日下午5:30前,纸质材料交行政楼1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xscszk123@163.com。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进行公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4.遴选与聘用

选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遴选、认定工作经选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期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学院辅导员配置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管理及考核,享受专职辅导员待遇。

相关说明

1.取消班主任岗位,已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可申请转岗为一线辅导员或公寓辅导员。

2.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391-2989050校纪委

3.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生处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391-2989202(思政科)

 

附件:《焦作大学2021年校内选聘辅导员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7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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