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丰富广大学生的宿舍文化生活,推动宿舍文化建设,展现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经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21年度校级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营造整洁、优雅、团结、温馨、文明、进步的生活学习场所,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卫生意识、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宿舍育人功能。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宿舍综合评定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终审评定工作;组建实地检查评审小组,成员为公寓辅导员,负责实地检查评定工作。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活动主题
创建文明宿舍,培养四好习惯。
四、评选办法
实行学院评选推荐、实地检查评定和校级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1.学院评选推荐(11月19日—26日)。各学院依据《文明宿舍评选标准》(附件1)进行初评,在学院自查和自评基础上,可推荐不超过本院学生宿舍总数的5%参评,并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不得超额上报。于11月26日前上报3类材料(包括文明宿舍评选工作报告、校级文明宿舍申报表(附件2)、校级文明宿舍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3室,电子档发送至xscszk123@163.com。
2.实地检查评审(11月27日—30日)。实地检查评审小组对学院申报的候选宿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现场察看、学生访谈等途径,深入一线对申报宿舍进行全面检查评定。
3.校级综合考评(12月初)。文明宿舍综合评定小组根据学院自评推荐、实地检查评审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对参评宿舍进行综合研判、提出评定意见,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五、奖励办法
1.全校拟创建评选30个校级“文明宿舍”,并从中优选10个校级“文明示范性宿舍”。
2.对获奖宿舍及成员授予荣誉证书,并按照300元/间的标准,发放物质奖励。
3.按照500元/间的标准,对“文明示范性宿舍”进行美化改造,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4.对评选出的校级“文明宿舍”和“文明示范性宿舍”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5.创建评选工作将列入学院学生工作目标考核和辅导员考核。
六、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推荐为校级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中有因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撤销的;
2.宿舍成员中有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未结案的;
3.宿舍成员在晚上熄灯后故意起哄,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4.宿舍成员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宿舍门禁数据推送夜不归宿两人次以上者的;
5.评选过程中存在异议,经核实情况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6.评选过程中发生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焦作大学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2.2021年度焦作大学文明宿舍申报表
3.2021年度焦作大学文明宿舍申报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