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2022)17号
各学院:
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22年6月2日-6月8日
三、考核程序
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测评(25%)
学生评议主要了解辅导员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力投入、育人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学生测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6月2日-6月5日),测评过程中辅导员无法查看测评情况,由学生处统计学生测评分数,并将结果反馈学院。
学生测评方式:关注【焦大学工】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菜单--点击【学生测评】--进入测评页面。
(二)学院考核(25%)
学院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个人总结等方面进行考评。
各学院考评工作小组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院测评表)》(见附件1),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打分,将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
(三)平时考核(50%)
辅导员对本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辅导员工作实绩总结(见附件2)。
学生处将根据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及各类工作完成情况,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总结,计算平时考核成绩。
(四)评议审定
学生处将学院考核、学生测评、平时考核进行折算、汇总,拟定考核格次,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有关要求
1.学生测评采用匿名方式,学生参评率不少于所在班级人数的50%,学院组织学生测评时,不得出现拉票或通过暗示性语言要求学生打高分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辅导员的学生测评分。
2.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名单;(2)学院考核测评表;(3)学院考核分数汇总表;(4)辅导员工作实绩总结。
3.所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xscszk123@163.com,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6月9号前报送行政楼123办公室。
学生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