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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辅导员宿舍值班的通知

2023年02月17日 14:33  点击:[]

学生处(2023)2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阵地功能,增强辅导员对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的熟悉了解,加强宿舍安全卫生文化建设,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从即日起落实执行辅导员宿舍值班制度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全体专职一线辅导员

二、值班地点和时间

     北校区:6#405(男)7#101(女)

 南校区:3#124(男)、2#107(女)

值班安排详见附件1。

三、值班工作内容

    1.走访学生宿舍、检查宿舍安全卫生,做好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及文化建设

    2.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与学生谈心谈话,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关怀帮扶工作。

3.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巡查,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学生培养良好习惯

4.做好来访学生反映情况的记录登记,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报告

5.及时处理和汇报值班期间出现的学生紧急突发事件。

四、值班要求和其他说明

1.辅导员值班当日应在宿舍楼管处登记入住和离宿信息,如实填写《宿舍值班工作记录表》;同时做好《辅导员工作纪实手册》中“走访学生宿舍情况”文字记录。

2.值班辅导员应按照《值班表》按时入宿值班。值班当日如因公出差或因私原因不能住宿值班的,在保证值班当日有其他同事在校替班的前提下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以书面调班申请方式向学生处报备,经学生处确认后方可调班。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不允许各类学生干部代值班。

3.学校将结合宿舍门禁系统、值班工作记录表、巡查督导等方式对辅导员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每月统计和通报值班情况,并以此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依据。

4.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原则,对擅自脱岗、不到岗和值期间未履行工作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学校总值班室29850002989002

保卫处值班室:2989074(南校区)、2985110(北校区)

警务室:2989034

 

 

学生处    

2023年2月1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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