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2023)2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阵地功能,增强辅导员对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的熟悉了解,加强宿舍安全卫生文化建设,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从即日起落实执行辅导员入住宿舍值班制度,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全体专职一线辅导员
二、值班地点和时间
北校区:6#405(男)、7#101(女)
南校区:3#124(男)、2#107(女)
值班安排详见附件1。
三、值班工作内容
1.走访学生宿舍、检查宿舍安全卫生,做好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及文化建设。
2.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与学生谈心谈话,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关怀帮扶工作。
3.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巡查,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学生培养良好习惯。
4.做好对来访学生反映情况的记录登记,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报告。
5.及时处理和汇报值班期间出现的学生紧急突发事件。
四、值班要求和其他说明
1.辅导员值班当日应在宿舍楼管处登记入住和离宿信息,如实填写《宿舍值班工作记录表》;同时做好《辅导员工作纪实手册》中“走访学生宿舍情况”文字记录。
2.值班辅导员应按照《值班表》按时入宿值班。值班当日如因公出差或因私原因不能住宿值班的,在保证值班当日有其他同事在校替班的前提下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以书面调班申请方式向学生处报备,经学生处确认后方可调班。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不允许各类学生干部代值班。
3.学校将结合宿舍门禁系统、值班工作记录表、巡查督导等方式对辅导员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每月统计和通报值班情况,并以此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依据。
4.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原则,对擅自脱岗、不到岗和值班期间未履行工作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学校总值班室:2985000、2989002
保卫处值班室:2989074(南校区)、2985110(北校区)
警务室:2989034
学生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