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2023] 6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 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出彩中原 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 2023 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 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富 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参加的学院评选小组。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由个人提交申请,辅导员推荐,征求主要学生干部意见后,交毕业班评选出初步名单,最后经学院评选小组研究确定,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辅导员推荐,学院评选小组确定,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后,经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
(四)2023年5月22日前须向学生处思政科报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xscszk123@163.com邮箱:
1.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excel表(格式见附件6)。
3.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格式见附件3、5)。
4.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格式见附件2、4)。
5.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各学院评选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必须报送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受访视频) 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 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 1500 字以内),后期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在全校范围予以宣传。
(五)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必须予以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及信箱,接受监督,对于举报情况,必须认真核实,及时查纠。
附件:
1.各学院评选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6.省级优秀毕业生数据库结构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