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专职一线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20日-12月27日
三、考核程序
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测评(25%)
学生测评主要了解辅导员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力投入、育人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学生测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12月20日12点——12月22日24点),测评人数不低于所带学生数的50%,测评过程中辅导员无法查看测评情况,测评结果反馈学院。
(二)学院测评(25%)
学院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个人总结等方面进行考评。
各学院考评工作小组根据《焦作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表(学院测评表)》(见附件1),考评组每名成员均需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测评打分,将汇总表和测评表报送学生处。
(三)平时考核(50%)
辅导员对本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辅导员工作实绩总结(见附件2)。
学校将根据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及各类工作完成情况,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总结,计算平时考核成绩。
(四)评议审定
学生处对学院考核、学生测评、平时考核进行汇总、折算,拟定考核格次,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学工办负责学生测评,若学生测评人数低于50%的,暂不确定本学期考核格次。
2.报送材料包括:(1)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名单;(2)学院测评表;(3)学院测评汇总表;(4)辅导员工作个人总结。
3.所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xscszk123@163.com,纸质版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12月27号下午下班前报送行政楼123办公室。
学生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