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学生管理 | 思想教育 | 学生资助 | 助学贷款 | 心理健康 | 规章制度与办事流程 | 下载专栏 | 校务公开 | 迎新专栏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4年04月12日 11:17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努力成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 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名额和标准

以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为分配原则,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 准》;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称号。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要优中选优,更加注重考察学生政治素养、品行操守、学习成效、服务奉 献、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受师生认可和赞誉;勤奋刻苦,矢志奋斗,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在所学专业领域有建树、有成果,成为学习的先进表率;学以致用、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运用所学知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体魄强健、情趣高尚,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审美情趣,躬身劳动实践,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探索创新、勇攀高峰,勤于钻研专业知识,善于吸收前沿成果,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学院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应从本次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人选中产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 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 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 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 引领效应,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 ”称号。

三、表彰奖励

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获奖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

四、推荐程序

(一)所推选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推荐、学院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

(二)被推选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表》(见附件2

(三)各学院4月22日下午17:00前,将各类申报表、评选情况报告(含领导小组、评选方案及程序、公示照片等内容),学生处思政科(行政楼123),电子版发至xscszk123@163.com(逾期不交按放弃指标处理)。

(四)按照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分配的名额,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综合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制定评选方案,细化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注重实效,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向先进对标看齐,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学生处    

20244月12

 

关闭

 首页 | 机构设置 | 学生管理 | 思想教育 | 学生资助 | 助学贷款 | 心理健康 | 规章制度与办事流程 | 下载专栏 | 校务公开 | 迎新专栏 

焦作大学学生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