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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24日 15:31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焦作大学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焦大政〔2024〕46号)文件要求,请各教学院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原则,结合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学生在其他专业方面有明显的兴趣、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经认定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且无上级规定禁止转专业情形的,经审核,学校原则上予以审批;其他符合上级转专业规定者。

为体现招生录取公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体育类、艺术类、普通类之间申请的。

2.五年一贯制、3+2 分段制等特殊招生类型申请的。

3.对口升学的学生申请转入其它对口志愿平行大类的。

4.单招录取学生申请转入当年非单招专业的。

5.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二、转专业审批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根据各学院公布的转专业细则(附件1),结合自身情况和专业兴趣,在12月26日前通过学工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上传因身体、创业或退役复学、体现专长等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审核。

转出学院依照《焦作大学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限制条款,在学工系统中审核学生转出申请,并将所有申请转出学生的《申请转出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纸质与电子版)。

3.转入审核。

转入学院结合转出审批情况开展转入审核,当申请转入学生数在接收人数计划以内且符合转入标准,学院原则上应同意接收;如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计划人数,学院按照已公布的转专业工作细则制定遴选方案并报学生处审定后在学生处指导下实施遴选。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提出拟转专业初步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转专业建议名单;将《申请转入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学院公示情况等材料报学生处(纸质与电子版),在学工系统进行审批并预分配班级。

4.审核公示。

学生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转专业学生信息,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资格、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5.审批办理。

学生处对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报到期间办理转专业报到交接手续;相关学院、职能部门负责班级编排、档案移交、宿舍搬迁等工作。

三、办理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4日—26日。

2.转出学院审批时间:2024年12月27日—28日。

3.转入学院审批时间:2025年元月7日前。

四、有关要求

1.转出及转入学院须严格按照我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核,未经学校批准,学院不得擅自同意学生转入就读,一经发现,学校不承认其学籍异动情况,不予在学信网注册。

2.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所有环节,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审核、遴选过程中的表现,须有明确的书面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如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3.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转专业,其他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为学生调整专业。

4.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转专业审批有关规定和要求,教育提醒学生慎重考虑、认真对待,向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咨询、申诉。

五、申诉监督方式

电话:0391-2989588(学生处学籍科)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学院或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

1.各学院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2.《申请转出学生信息汇总表》

3.《申请转入学生信息汇总表》

4.学工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

学生处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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